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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
借款合同可能出现哪些纠纷?其效力又该如何审查认定?
东莞沙田律师获悉
借款合同争议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通常的借款合同争议、金融机构间的同业拆借、企业间的借贷以及民间借贷争议。除此之外,在实际情况中,还频繁遇到委托借贷、以存款凭证为载体的借贷形式以及封闭式贷款合同争议。借款合同属于合同范畴,其效力审查标准与其他合同大同小异,主要依据以下原则:若合同是通过欺诈、胁迫手段达成,或损害了国家利益;若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若以合法手段掩饰非法目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此类合同均属无效。在通常的借款协议中,只要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愿,其法律效力通常会被认可。然而,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借款协议,我们必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辨别和判定。
1、金融机构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而签订的借款合同。《商业银行法》系由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条文,其旨在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升信贷资产品质、强化监管力度。因此,该法中包含诸多强制性条款,广泛采用了“应当”、“必须”、“不得”等词汇。然而,这些强制性表述在民法典中并未得到对应反映。通常情况下,只有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利率的规定才会使合同条款失效,而违反《商业银行法》的其他条款并不必然引发合同无效的后果。
此类借款合同涉及非金融机构企业作为贷款人,主要包括普通企业间的借款、表面为联营实则借贷的借款,以及表面上为补偿贸易实则借贷的借款。依据《商业银行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开展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不具备资格充当贷款人,与第三方签订借款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就此类借款合同的性质已作出明确批复,所有相关借款合同的处理均依据此批复进行。
金融租赁与承租人之间所签订的,名义上是融资租赁,实则是一种借款形式。这种融资涉及两个层面的法律关系:首先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其次是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买卖及租赁合同关系。在司法审判过程中,频繁出现表面上是融资租赁实则本质上是借贷的情形,比如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若未就出卖人或租赁物达成清晰协议或作出选择,出租人便直接将资金转交给承租人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并未用这笔资金来购置租赁物,而是将其用于其他流动资金需求,此类合同便构成了名为融资租赁实则借贷的借款关系。若出租方并非经营贷款业务的企业,则应依照普通企业间借款合同来处理,并判定该合同无效;至于融资租赁的出租人若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则应参照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时的常规借款合同来处理。
4、涉及政府依据政策发放贷款所签署的借款协议。各级政府部门不得从事贷款经营活动,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情况并非如此。为了支持特定企业和行业的成长,地方财政部门有权发放财政周转资金,并对其有偿使用,同时收取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用,并需按期归还。因此,在这种特定条件下,由政府部门提供的贷款,既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也不侵害国家及社会公众的利益,这样的借款协议应当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民法典第58条对无效合同的处理进行了普遍性规定东莞沙田律师,但针对借款合同则未作具体说明。据此,最高院提出了一系列处理准则:一旦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沙田律师,本金理应退还;同时,对于出资方已获或约定的利息,应予以没收;至于另一方,则需缴纳与银行利息相等的罚金。在司法操作过程中,多数法院只是判决借款人归还本金,而对于双方约定的利息,既不追索也不实施惩罚;部分法院甚至不对借贷双方实施处罚,对利息也不提供保护,甚至判决将已支付的利息用于抵消借款本金。
借款合同条款有哪些
(一)借款种类
借款合同中,借款种类的界定是不可或缺的关键要素,需确保其明确且详尽。借款种类系依据借款人的所属行业、资金的使用目的以及资金的来源和流动模式来区分。此划分旨在确保,针对不同借款种类的贷款发放,所遵循的政策界限和原则存在差异。
依据借款人的所属行业,借款类型可划分为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门类。而根据借款的具体用途,又可细分为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借款、用于周转流动资金的借款、用于生产活动的借款以及用于消费的借款等。
(二)借款币种
借款的货币类型包括人民币以及各种外币。若涉及外币借款,需具体指明所借外币的种类,例如美元、欧元或日元等。
(三)借款用途
借款目的界定借款人应用贷款资金的特定领域,此为贷款机构判断是否批准贷款、贷款额度大小、贷款期限长短以及利率高低的重要因素之一。借款人需真实填写,且借款人需严格依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用途来使用资金,严禁挪作他用。
(四)借款数量
借款数量是指借款人可以取得的最高借款额度。
(五)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定义为在一定期限内,借款人需支付的利息总额与所借资金之间的比例关系,这一比例是借款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六)借款期限
借款的使用期限,即借款期限,系指借贷双方依据相关法规,在合同中规定的借款有效使用及履行的时间范围。在签订借款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对期限条款进行细致、明确和具体的阐述,以便确保合同能够得以顺利执行,并避免在还款期限问题上引发争议。
(七)还款的资金来源和坏款方式
在签署借款合同的过程中,需严格遵循相关信贷管理的规定与办法,对于不同类型的借款,必须详细注明其偿还资金的来源渠道。此外,还需明确还款人采取的还款手段,以及每次还款的具体日期。若法律法规对还款方式有特定要求,则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还款。
(八)保证条款
保证条款是借款合同中确保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关键规定。借款合同的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等,据此,贷款的种类可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以及质押贷款。在借款合同中,担保可以通过借款人、贷款人和担保人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担保借款合同来实现,亦或是担保人在合同上签字,并向贷款方提供书面还款承诺。
以下内容是小编针对“借款合同可能引发哪些争议”这一问题所提供的解释,涉及到的争议情形有借款合同争议、同业拆借合同争议、企业间借贷争议以及民间借贷争议等多种情况。若读者在法律问题上寻求协助,不妨访问华律网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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