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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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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提前终止的经济补偿金
东莞沙田律师获悉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会明确约定期限,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但现实中,劳动合同有可能提前终止,而提前终止合同时,单位还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那么此时提前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多少呢?路途小编马上给您详细解答。
1、提前解除合同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经济补偿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标准执行。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内职工的平均工资。
(二)分段经济补偿计算:
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期限自期限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
经济补偿金中的平均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内职工实际平均月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基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期
经济补偿金计算期限:用人单位因合并、兼并、联营、单位性质变更、法人名称变更等原因改变工作单位的,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按“在单位工作时间”计算。
此外沙田律师,劳动者因自身原因被原用人单位调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合并到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内。原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原工作年限。雇主。
这时就必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否则,提前解除合同将构成违约,您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现实中,有些情况下东莞沙田律师,解除合同需要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这个补偿的具体计算方法上面已经解释过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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