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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
夫妻为争二孩姓氏上公堂 法官巧调续姻缘
为争夺第二胎孩子的姓氏,90后夫妻罗虹娟与张祥晖在哺乳期内发生争执闹离婚。2018年6月19日,经过龙胜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悉心细致的调解,终于挽救了这对面临分手的夫妻。这是国家放开“单独”二胎政策以来,该院受理的一起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夫妇因子女姓氏问题引发的离婚纠纷。
罗虹娟与张祥晖都是龙胜县城人,双方都是家中独子,承担着“传宗接代”的家族使命。2011年8月在朋友婚礼上认识,双方一见钟情便坠入爱河,但罗虹娟是家中独女,其父母希望男方入赘。张祥晖同样是家中独子,其父母也不同意女方主张。因此,他们的恋爱遭到了双方父母的反对。而处于热恋期的罗虹娟与张祥晖,已然“非你不娶、非你不嫁”。为了缓和矛盾,两人私下约定:不娶也不嫁,年轻人两家居住,但同意以后第一个子女的姓氏跟男方姓,第二个子女的姓氏跟女方姓。父母见棒打鸳鸯不成,无奈只得同意他俩的婚事。2012年6月,罗虹娟与张祥晖结婚。婚后夫妻感情稳定,家庭和睦。2013年5月8日喜得千金,小名多多,跟男方姓,取名张姚贝。2017年11月4日,生育儿子,按婚前的约定,罗虹娟认为儿子应跟女方姓,但遭到张祥晖及其父母的反对,认为儿子必须为张家传宗接代。罗虹娟及父母提出将女儿改为姓罗,也遭到张祥晖及其父母的反对。为孩子的姓氏双方父母互相怄气、互不相让、互不理睬,在父母的争执中,小夫妻也卷入其中。在为儿子办满月酒和上户口的问题上一直争吵不休,矛盾愈演愈烈。最终,罗虹娟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想以离婚的方式结束这场“姓氏大战”。可她又表示,离婚不是其本意,只要张祥晖同意将女儿的姓氏改过来,双方可以重归于好。
立案法官考虑到两人只是因孩子的姓氏问题而引起争议,夫妻双方感情尚未破裂。通知双方当事人及其父母到法院进行诉前调解,并释明:姓名只是一个人的符号而己,不论姓甚名谁,孩子永远是你们的孩子,无论到哪里这种血缘 关系是割不断的。最终小俩口冷静下来,打消离婚的念头,同意女儿改为姓罗。双方父母也握手言和,表示共同回家带好孙子。 (本文当事者皆为化名)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