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以案说法>>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伪造医院公章卖病情证明 大学生获刑7个月

时间:2018-06-07  【转载】

想请病假但是并没有病怎么办?成都龙泉驿区某高校学生王某就嗅到了其中的“商机”,定制了假的医院公章,按需伪造病情证明和检查报告进行销售。为拓展业务,他还在微信朋友圈进行“推广”,并印制了小广告四处散发。

  6日,记者从龙泉驿法院获悉,王某以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在庭审现场,法院还特意请了30位学生旁听。

  2017年11月下旬,成都龙泉驿区一所专科院校在读学生王某发现身边许多同学有开具医院病情证明及检查报告的需求,嗅到了“商机”,于是联系到了能伪造公章的网络卖家。在为网络卖家提供印影和印形后,王某定制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院、四川友谊医院、成都市华大医院印章各一枚。

  随后,王某按照“客户”需求,伪造这些医院的病情证明书及检查报告,并加盖伪造的印章,以每份80元的价格卖给了龙泉驿区各个高校的学生。为“拓展业务”,王某还专门印制了广告传单,并在微信朋友圈进行“推广” 。2017年12月18日13时许,公安机关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大门口将王某挡获。到了被公安机关挡获时,王某已经做成了六七笔生意,销售获利约500元。2017年12月29日,王某因涉嫌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经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庭审中,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证据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提交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申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而辩护律师则认为,王某主观恶性小,其平时表现良好,请求免予刑事处罚或适用缓刑。

  对此,法院认为,被告人伪造印章数量较多,并且印制广告进行宣传、贩卖伪造的病情证明书及检查报告,并非情节轻微或犯罪情节较轻,因此需适用实体刑量刑处罚,对免予刑事处罚或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不过,法院在审判环节启动了“认罪认罚从宽”程序,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按照法院与检察、司法、公安机关达成的共识,决定对王某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并对违法所得人民币5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查获的伪造印章、宣传资料予以没收。(记者 祝浩杰)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