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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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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与试用期有哪些不同

很多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对于自己拥有哪些合法权益都不清楚,因此很容易吃亏上当。现在正是企业开始纳新的时候,有的提出了实习期,有的提出了试用期,很多人以为这两种方式是一样的。其实两者还是有一定的区别,并不完全相同。上海劳动法律师来为你讲解其中有哪些差别,让你清楚认识两者的差异。
试用期一般是指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未来互相了解和考察的特定时间。试用期并非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属于双方自主约定内容。上海劳动法律师进一步介绍,试用期合格后,一般会默认为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而实习期一般有两类情况:
1、实习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在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的专业的训练的期限,一般以一年为限,主要目的是为捡来独立从事这样的职业,如律师、医师、专利代理人等。这类实习人员一般与单位都建立了劳动关系。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2、实习人员基于教学的需要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需要,如大学生的毕业实习。实习的目的是让学生接触社会,掌握在书本上无法学到的知识。这类实习人员一般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发生争议也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处理,所以最好有一份《实习协议》约定期限、内容、报酬等。
从实际工作性质来看,实习期与试用期还是有一定的不同。上海劳动法律师提醒广大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前,要注意其中的差别。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劳务欺诈,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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