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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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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办法及支付标准

经济补偿金计算尺度:法划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尺度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划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划定执行。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均匀工资。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均匀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均匀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商定的基本工资。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铺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题目的意见》的划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划定或劳动合同的商定,以货泉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补助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吞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宣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尺度按职工月均匀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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