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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十年同居胜夫妻 一朝分歧致分离
至近至远东西,至亲至疏夫妻。夫妻感情总在坚固和脆弱的边缘徘徊,不愿用心经营终会满盘皆输。6月14日,山阳法院照川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分割的不仅仅是财产,也是两个人多年的情谊。
2007年,原告李小红的丈夫因常年在煤矿打钻患尘肺病去世,丈夫去世时,原告三个女儿还小,一个人支撑家庭生活非常不易。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湖北籍陈甲,为照顾原告一家便来到陕西与原告共同生活,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期间原被告共同经营一家小商店,还在当地买了房,在街坊领居的眼里这一家人的日子过得也算是红红火火,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原告的三个女儿都已大学毕业,大女儿和二女儿都参加工作并已成家,小女儿也在读研究生。2016年9月,双方因家庭琐事闹矛盾,李小红于2017年1月起诉至法庭要求与陈甲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通知被告应诉,被告坚持不同意解除同居关系,认为自己年轻力壮来到原告家,帮原告抚养三个女儿,现在孩子们都长大成人,原告却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自己觉得很委屈。鉴于二人的特殊关系,法庭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其二人可以念及彼此的好处回去领个结婚证好好过日子。可原告始终坚持诉求,且在诉讼过程中转移存款变卖商店货物,给法庭在认定同居生活的共同财产中造成阻碍,同时被告也积极转移其名下存款,并向法庭提交了多份虚假证据,虚构债务。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向法庭施压,如不达其要求,将让对方不得安生,并向法官讨要说法。原本简单的财产分割就这样被复杂化了。
案件经过两次开庭及多次质证,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为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结,依然坚持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起初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经过办案法官的耐心劝解,双方有所缓和,但因原告女儿的不当干预激化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使得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向分管副院长刘顺鹤汇报案情后,刘院长高度重视,认真翻阅卷宗了解情况,在厘清争议焦点的基础上,亲自主持调解工作。经过两天的唇枪舌战,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割达成了调解协议:1.房屋归被告所有;2.原告向被告补偿11万元,并于调解书生效时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