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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
劳资纠纷
违诚信酿损失 员工赔偿2.4万
想用北京户口拴住人才 岂料员工一落户即辞职
违诚信酿损失 员工赔偿2.4万
企业原本想用“北京户口”“拴住”人才,没想到一拿到北京户口,有留学背景的90后职员刘家楠(化名)就提出了辞职。因此,刘家楠的前东家——某生物科技公司将他告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该案宣判,法院判决刘家楠向该生物科技公司赔偿损失2.4万元。
此案的发生与解决引起不少人关注,其原因是它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能够让人深思:企业与职工究竟能不能签订“户口协议”?签订这样的协议有效吗?企业协助员工落户北京并不容易,如遇员工辞职能否向其索赔呢?如此等等。
户籍进京后员工辞职,企业索赔12万
去年8月,刘家楠向入职一年的单位某生物科技公司提出辞职。生物科技公司表示,刘家楠可以离职,但要赔偿12万元,原因是在入职之时公司帮助刘家楠获得了北京户口,而且双方还签有一份特别协议。
原来,在2015年8月刘家楠刚入职这家生物科技公司时,双方就签订了《户籍进京手续办理特别协议》。这份协议约定:该生物科技公司为刘家楠办理落户手续,由此产生的人事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交通费、资料费、集体户口管理等相关费用,均由生物科技公司承担。
同时,协议还约定:刘家楠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应为公司服务满5年。如提前辞职,应赔偿公司损失15万元整。其中,每服务满一年赔偿数额递减20%,直至清零为止。
公司在刘家楠入职之初,依据协议为其申报了在京落户的手续。可是,落户审批刚通过不久,刘家楠便提出辞职。
公司依约要求刘家楠赔偿12万损失,但刘家楠不想赔偿,他认为这协议不合法。
双方协商不成,生物科技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该裁决驳回了生物科技公司的仲裁请求。
公司不服该裁决结果,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认为,刘家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单方承诺,造成其公司北京户籍指标损失,且没有达到吸引人才、稳定人才、长期发展壮大的目的,给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刘家楠在职期间公司将其作为重点员工培养,为其投入了大量的薪酬成本、培训成本、办公场所成本,其突然提前辞职增加了公司寻找接替员工的招聘成本,还有工作效率降低等损失。
因此,公司起诉要求刘家楠向其赔偿损失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