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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冒充国安局长诈骗女子钱财 男子获刑五年罚五万元
时间:2017-05-28 【转载】
今年52岁的颜某本为临澧县无业人员,却谎称自己是国安局长身份,以办案、出差、开会、等为由,从他人处骗取数十万元。近日,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刑事案件。
2015年3月,被告人颜某通过微信添加被害人李某(女)为好友,冒充李某熟识人员郑某,以郑某在单位出事需找人帮忙解决为由,请求李某与其找领导接触。李某同意后,颜某便以郑某所找领导的身份与李某接触,并对李某谎称自己是市国家安全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23日间,颜某冒充市国家安全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身份,编造外出办案、出差、开会、给领导送礼、请吃、修车、住院等各种理由诈骗李某多次,其中李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给颜某261125元,所得赃款均被其挥霍。期间,颜某分四次归还了李某45000元。案发后,被告人颜某向李某出具了80万元的欠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颜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颜四友归还部分赃款,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下一审判决:
被告人颜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