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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普法难?看看宁德如何用法院判例解决教育管理纠纷

时间:2025-12-09 17:3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沙田律师获悉

—— 基于宁德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证研究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里,县域是其末梢的神经,至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它属于县域治理现代化工程里头的基础部分,此关系到未成年人群体这一在具8.6亿县域人口里的群体成长底色,还对法治国家建设根基有着影响。今年5月2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福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白皮书(2022至2024)》,这一白皮书显示,在过去三年里,全省审结了数量为72,619件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其中刑事案件所占比例为5.35%,盗窃罪以及诈骗罪的增长颇为显著,犯罪主体主要是初中以下学历群体,占比为86.82%,这暴露出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家庭监护缺失等具有共性的问题。宁德市乃是脱贫攻坚与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城市代表,其县域涉未成年人案件特征与司法保护实践和全省趋势高度契合。论文是依据针对宁德市各个区县里面的青少年法治实际状况所开展的调研,进而对县域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现状以及困境进行系统地梳理,接着提出以法院作为主导的系统性破局途径,最终为县域青少年法治教育给予参考 。

一、县域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现状图景

依据福建法院发布的《少年审判工作白皮书(2022 - 2024)》能够看出,未成年人出现犯罪或者遭受侵害这种状况确实不在少数哦,其主要缘由在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存在不足,违法犯罪代价相对较低,家庭监护方面有所缺失呢。不过从调研所呈现的情形来看呀,近些年来县域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在政策予以推动的情况下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哟,由此形成了以学校为主导、政府来推动、社会积极参与的初步格局呢。与此同时呀,受到资源禀赋、协同能力以及实践转化等方面的限制,依旧面临着供给呈碎片化、实践较浅表化、保障有空心化这样的困境呢。

(一)学校:主阵地作用凸显但资源支撑不足

县域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载体是学校,经调研,蕉城区中小学法治课年均开课率为85%,然而“专职教师缺、内容碎片化”的问题颇为显著。其一,师资以兼职居多,95%的中小学法治教师是由思政教师或者班主任兼任的,并且超过80%的兼职教师未曾接受过系统的法律培训;其二,内容适配性欠佳,存在“小学初中重复授课”的情况;其三,实践活动覆盖率较低,仅有少数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法治研学”等实践活动。

(二)政府部门:政策推动但协同性不足

县域之中,教育部门、公安部门、法检等部门都参与到了法治教育里,然而大多呈现出“各自为战”的状况。其一,教育部门着重于课程统筹,可却缺少司法资源予以支撑,教学多数是按照《道德与法治》授课的形式来开展,案例所占的比例较少,导致学生的认可度比较低;其二沙田律师,公检法部门侧重于普法宣传,但若与学校课程之间相互衔接不够,多数活动只是一次性的讲座,并未构建起长效机制;其三,法院有所初步介入,宁德的9家基层法院均在2023年的时候开始选派法治副校长,不过覆盖面并不广泛,履职所取得的效果也是参差不齐。

(三)法院:初步实践但职能未充分发挥

近些年来,法院已然开展了司法资源融入法治教育的探索工作,然而大多只是停留在“单点突破”的层面上。其一,阵地建设的基础存在欠缺,宁德的9个地市当中,仅仅只有蕉城区设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其二,案例资源未能得到有效的盘活利用,在法院所审理的未成年人案件里,只有极少数被转化成了普法素材;其三,协同统筹的能力较为薄弱,并没有形成由法院来牵头建立的多部门协同机制 。

二、县域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困境:基于供需与治理的双维分析

就调研所呈现的状况而言,县域青少年法治教育面临的困境并非是“没有资源”这种情况,相反,是“资源出现错配、机制发生失灵、转化存在不足”这般的状况,具体能够归结为四大核心矛盾:

(一)供给侧矛盾:资源分散与需求错配的双重失衡

城乡之间资源在差距方面极为悬殊,城区的学校,平均每年法治活动有二到三场,乡村的学校,却不足一场次,甚至存在有的乡村学校,在全年的时间段里边,都未曾开展过一场;城区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超过了百分之二百,乡村学校的配备率仅仅只有百分之二十 。

小学阶段,存在着“行为规范”方面的情况,初中阶段与之相比,“法律常识”的重复率达到了60%,高中阶段呢,又出现了“法治思维培育”课程缺失的状况,整体上没有形成那种“认知——认同——践行”的螺旋式上升体系,也就是所谓的学段供给断层 。

(二)治理侧矛盾:协同机制失灵与权责模糊的恶性循环

主体的权利与责任存在“碎片化”情况:法院、检察院、教育局以及学校都参与到法治教育当中,然而却没有明确各自职责的边界,就此而言公安、检察院、法院担任法治副校长所讲授的内容和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出现了重复 。

协同机制呈现出“临时化”情形,县域的法治教育方面,并未构建起常态化协同会商制度,多数的协同乃是“节日前临时联动”这种状况。

(三)成效侧矛盾:形式化评估与实践转化的双重缺位

开展评估时候,重视的是那“量”,却轻视了“质”:各个县域进行法治教育,大多以“活动场次、参与人数”当作核心评估指标,然而却没有提及青少年法律认知提升状况,以及法治行为养成这类质性指标,。

实践转化出现“断层”,法治教育大多停留在“认知层面”,并未开展“法律实践与行为养成”之间的衔接工作。某县的学生在问卷里反馈,“知道校园欺凌是违法的,然而被欺负的时候却还是不清楚找谁去帮忙”,这反映出了从“知道”到“会用”存在转化短板。

(四)主体侧矛盾:法院主导定位模糊与专业优势未释放

存在于县域法院的,作为法治教育方面的“两个模糊”是,其一,是职能定位模糊,多数那样的法院,把法治教育当做“额外任务”,却不是“司法职能延伸”;其二,专业优势模糊,法院所拥有的庭审资源、案例资源,尚未充分转化,仅占三分一的县域法院,把庭审视频剪辑成普法短片;法治副校长授课,依旧是以“条文式”说教作为主要方式,没有结合审判实践去解读法律价值 。

三、由法院主导的破局路径是,构建一种“四维一体”的,针对县域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体系 。

在面对上述所说的困境之时,法院应当依据其自身所具备的“司法资源优势、统筹协调能力、法定职责定位”,去构建一种方案,这种方案是融合了“协同治理、资源供给、评估保障、实践赋能”的“四维一体”方案,继而能够实行从“碎片化供给”朝着“系统化治理”的那种转型 。

维度一为,构建一种治理体系,此治理体系是“司法引领”模式加上“多元协同”模式,通过此种构建来破解一个难题,该难题是权责模糊方面的难题 。

法院要牵头去构建一种常态化协同机制,这机制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模式,要明确各个主体各自的权责,还要打通资源整合方面存在的堵点。

1.建立“1+N”协同组织架构

“1个领导小组”,其牵头者为县委政法委,众多成员包含法院负责人,教育局负责人,公安局负责人,司法局负责人,民政局负责人,妇联负责人,学校负责人,社区负责人,该领导小组每季度都会召开联席会议,并且会制定年度计划,还会协调跨部门问题。

存在着“N个专项工作组”,其中,依据职能设置了“资源建设组”,该组涵盖法院、融媒体、学校,还设置了“特殊群体帮扶组”,此组包含法院、社区、民政局,另外设置了“评估监督组”,此组有法院、教育局、第三方机构,并且每组都设有法官联络员,其职责是负责具体的落地工作。

2.明确“权责清单”与“利益协调”

以表格形式细化各主体职责东莞沙田律师,避免重复与真空:

3.搭建“县域法治教育资源共享平台”

线上平台是由法院来牵头进行开发的,是要整合三类资源的,其中一类是法院的“案例资源库”,它是按照学段或者主题来分类的,里面包含庭审视频以及文案解读,另一类是教育局的“课程需求库”,这是学校上传的关于学生认知特点、教学需求方面的内容,还有一类是社区的“特殊群体台账”,囊括了留守儿童、困境家庭未成年人的信息,最终要达成“需求——资源”的智能匹配。

一,维度二,打造这样的资源供给体系,即“分学段 + 本地化”的,以此来破解供需错配难题 。

站在审判实际的基础之上,法院要去开发那种符合县域青少年认知规律的资源产品,达成“内容精准、形式生动、本地适配”这样的一种状况。

1.分学段设计“阶梯式”资源包

小学阶段(1-6年级):行为规范启蒙包

主要是以“动画 + 绘本 + 游戏”为形式,收录本地的诸如“玩具纠纷调解”、“校园打闹侵权”、“未成年权益保护”等案例,设计像“法律知识拼图”、“小法官断案”等互动游戏。

初中阶段(7-9年级):法律应用实践包

将关注点集中于“本地案例加上实操指南”,构建县域范围的“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库”,此案例库优先挑选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监护纠纷等方面的案件,着手编写《初中法治实践手册》,该手册涵盖“案例解析”“求助流程”“证据收集方法”各项内容。

高中阶段(10-12年级):法治思维研学包

针对县域司法实践当中的热点之处,去开发“思辨性资源”,组织起“法治研学活动”,并且每年两次带领学生去观摩真实庭审,像“校园侵权纠纷”“未成年人抚养权案件”这类,庭后要开展“法官点评+学生研讨” 。

2.强化“本地化”案例供给

法院会定期对本地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来进行筛选,之后分类去形成“案例素材包”,并且免费向学校、社区开放;还会开展“我身边的法治故事”征集活动,鼓励学生去记录身边出现的“校园纠纷”“家庭法律问题”,然后由法院干警筛选典型故事把其改编为普法案例。

(三),维度三,是健全“量化 + 质性”的评估闭环,以此来破解成效模糊难题 。

法院要牵头去构建科学的评估体系,达成“评估——反馈——优化”这种积极的循环,防止出现“重形式、轻实效”的状况 。

1.设计多维度评估指标

区分“量化指标”与“质性指标”,兼顾过程与结果:

2.引入“第三方+多元参与”的评估机制

将评估工作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像高校教育学院、专业性评估公司这类,每一个学年开展一回评估,运用问卷调查、随机抽样以及实地考察这样的方式,以此来保证结果是客观可信的。

组建一个称之为“评估监督组”的组织,邀请身为人大代表的人员、身为政协委员的人员以及身为家长代表的人员参与到评估的过程当中,对评估的流程予以监督;评估之后所形成的报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从而接受公众的监督。

3.强化评估结果应用

构建“整改台账”,把评估结果同部门考核、资源配置相挂钩,针对于评估表现优异的予以资源倾斜,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发放司法建议等 。

(四)维度四表现为,夯实这样一种支撑体系,即“双师共育+实践赋能”,以此来破解实践转化难题 。

法院要和教育部门联合起来,去强化师资能力以及实践基地建设,就像蕉城法院与当地文化部门打造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那样,促使法治教育从只是“认知”朝着“践行”方面去转化。

1.打造“法院法官+学校教师”双师队伍

每年,法院会针对法治副校长开展2次“定制化”培训,培训内容包含“青少年心理学”,包含“教育教学方法”,包含“案例转化技巧”,培训形式采用“模拟授课+专家点评”,比如会让法治副校长对“校园欺凌案例教学”进行模拟,再由教育专家对互动设计予以指导,培训结束后会组织考核,只有考核合格了才能够履职。

“法官——教师”进行结对共育,其中1名法治副校长对接2到3名学校兼职法治教师,每月开展1次“结对交流”,在这一交流中,法官为教师指导法律知识,教师为法官指导教学方法,每学期开展2次联合教研,共同去设计教案,比如把“本地监护纠纷案例”融入思政课。

2.建设“全域覆盖”的实践基地

升级法院针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基地 ,划分出“庭审观摩区域” ,划分出“模拟法庭区域” ,划分出“案例互动区域” ,配备VR设备 ,用以模拟“被欺凌后进行求助”“网络诈骗进行识别”等多种场景 ;构建“基地以及学校”的联动机制 ,城区学校每一个学期组织1回基地实践 ,乡村学校每一年组织1回 。

法院牵头来开展专项经费的投入事宜,以此投入专项经费,为乡村学校配备“法治书架”,这其中包含有法律书籍以及案例手册,还配备“普法电视”,此“普法电视”会循环播放法院制作而成的短视频,并且每一所乡村学校都会配备1名“法官联络员”,“法官联络员”每月进行1次远程指导实践活动。

3.开展“沉浸式”实践活动

提升“法院开放日”之举:把开放日同“研学任务”相融合,在进行观摩之后去完成“研学报告”,再由法官予以批改并反馈 。

开设“司法实践体验营”,邀请学生跟着法官去参与名为“案件调解”、称呼为“法律咨询”、称作“法治宣传”等之类的工作,好在近距离去感受司法实践咯。

4.设立“特教校”专业化教育机制

针对那些存在行为偏差,像是盗窃、具有暴力倾向的学生,探索出符合时代要求以及地方特色的专门教育发展路径,用心去呵护,用爱来启迪,用专业予以引领,助力每一位学生矫正行为偏差,重新拾起学习信心,最终顺利融入社会 。

结语

县域青少年法治教育要实现破局,核心要点是精准确定“主导者”与“协同者”各自的定位,法院并非要“包揽所有事务”,而是要把司法资源当作核心,将协同机制作为纽带,把学校、政府、社会等多个不同主体串联起来,进而构建起“资源相互流通、责任共同承担、成效共同分享”的治理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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