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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跟着聪明年轻人混被判刑,春耕时节假冒伪劣化肥高发

时间:2025-10-12 13:35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沙田律师获悉

这十三个亲属成员,包括长辈舅爷、岳父,同辈舅舅、叔叔、表叔,以及晚辈亲弟、表弟和同乡,全都因跟随那位自诩聪明的年轻人而遭受法律制裁,一个个都被判了刑

法律界人士指出,化肥生产环节众多,监管任务分布广泛,不同部门间协调缺乏明确法规,这导致对违规行为的监控和惩处面临挑战

时代报告报道(崔宏涛、通讯员王瑞、张胜利、谷蒙蒙)农药和化肥属于关键农业投入品,它们与粮食供应、农产品品质、自然环境稳定以及农户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网络购物凭借其价格低廉、送货到家等好处,也为农业相关物资的购买者带来了方便。不过每当农人需要大量置办化肥这类农业生产资料的开春之际,却常是假劣化肥案件频发的时段,部分不法商贩,偏要趁此农忙时节“收割利润”。

农业用品是粮食的根基。保障粮食供应,就是稳固14亿人的口粮——这既是决策,也是责任所在!

2025年3月24日,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黄明,这位来自河南省鹿邑县的无业人员,犯有制造和售卖假冒化肥的罪行。新密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一审认定黄明有罪,以生产、销售劣质产品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同时处以五百万元罚金。2025年4月16日,另外13名涉案人员被单独审理后,黄明的舅父闫亮、岳父时龙,以及他的舅舅、叔叔、表叔、亲弟弟、表兄弟和几位同乡,共计13人,也被法庭裁定犯有制造、售卖假货的罪行,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者获得缓刑,同时需缴纳四万至五万元不等的罚款。

这起重大假化肥案的侦办过程,充分体现了新密市检察院对于“助力乡村全面发展”的深刻实践。办案人员王红涛曾强调:“确保每一粒种子的培育条件安全无虞,就是保障民众的粮食供应稳定。”

发现“商机”的行家

负责人曾经交代过,日间制造时不能开启出入通道,前方的玻璃也被封死,更不可以随意透露制造情形。这种隐秘的制造场所,位于新密市曲梁镇柿园村的一座普通住宅之中。

黄明现年三十二岁,是河南鹿邑县一名无业人员,其父黄森(化名)在商丘经营一家化肥店,并且担任某品牌化肥的县级代理商,黄明从小受父亲影响,对化肥的构成、价位、制造工艺等非常熟悉,可以算作业内半个专家2021年3月,黄明在一家化工产品交易市场供职期间,察觉到“硫酸镁”这类化工物料与“磷酸二氢钾”这种农业肥料在外观上极为接近,前者价格却仅是后者的二十分之一。这种经济诱惑促使黄明产生了用假货冒充真货的念头,随后他联合自己的亲戚黄勇、李南,开始从事假冒农资的生产和销售活动。

我认识一位朋友,他能提供真品化肥的包装材料,我购回工业物料后,依据配方调配均匀,最后装入原装袋中。

借助这种模式,黄明的“生意”规模持续扩张。他陆续开设了六家淘宝和拼多多店铺,并上架了多种假冒化肥商品,累计销售额达到了二百万元以上。

听说黄明获利颇丰,亲戚们包括闫亮、岳父时龙、舅舅、叔叔、表叔、亲弟、表弟等十三个亲属也纷纷参与制售假冒化肥的勾当。这样算来,以黄明为头领的十四人犯罪集团宣告组建。黄明负责供应造假所需材料和传授制作门道,其他人则分工合作进行生产,各自通过网店销售,黄明向他们收取相应的成本开销。

“没有效果”的假化肥引得事发

这种20公斤的磷酸二氢钾农资在实体店标价400元,而网店上的价格只要200元,因此我选择了后者进行购买。然而,实际使用之后发现并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

二零二三年七月,根据众多受害者举报,警方查获了黄明开设的虚假化肥网店,并在实地摧毁了其制造据点。检验结果显示,黄明等人制造的化肥里,有十二种产品未达标。黄明在拼多多和淘宝运营的六个店铺,售卖不合格化肥达二百四十万元。其余十三名涉案人员开设的网店,销售不合格化肥金额合计八百二十万元。2023年7月14日,黄明等14人被公安机关捕获,7月27日,他们也被公安机关逮捕。

案件到了审查起诉的关键时刻,新密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红涛坚持追求办案的高标准和高效能,展开了一次深入本质的事实调查。他跟调查组对档案资料做了细致整理,又用了“三次核查三次审视”的技巧,先核对犯罪要件与证据是否匹配,再审视有无合理质疑;接着检查陈述证据的条理,观察有无矛盾破绽;最后考察客观证据的相互印证,确认是否构成完整证据链,使案件调查更加深入。

调查黄明涉案数额过程中,王红涛注意到一个异常情况:其网店有超过十六万的某著名品牌化肥销售记录,这个品牌化肥的授权书和物流追踪信息已经查获,黄明父亲黄森确实拥有该品牌正规代理权,存在黄明代为销售的情况,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按照“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必须严格区分正常商业活动和犯罪行为,因此这部分销售额应该被排除在外。这一认定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彰显司法温度。

在认定主从犯这一核心议题上,王红涛提出了“立体论证体系”:就犯意萌生层面而言,黄明最先接触化工物料领域,主动构思“将化工物料用作农业肥料”的犯罪方案;就组织管理层面而言,其掌握核心制造工艺,拟定“物料配比指南”,统筹安排造假物资;就利益划分层面而言,通过收取“物料开销”、指定运输途径等手段构建犯罪链条。根据上述分析,需要确定此人为首要分子。新密市检察机关提起诉讼,新密市审判机关以制造、售卖假货的罪名,判处这14个人十年到一年的有期徒刑或缓刑,同时处以五十万到五万的罚款。

筑牢粮食安全法治屏障

案件虽然已经解决,但新密市检察院并未就此停步。在案件质量复查时,办案组发现假化肥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多个环节出现了问题:供应化工原料的商家在知道购买方没有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还是不断提供硫酸镁等材料;快递站点长期替没有资质的网店发货;网络销售平台对农资店铺的资格审核过于简单。这些暴露在司法程序中的监管盲区,成为开展类案研判的重点。

案件虽然已经处理完毕,不过仍需深入检查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不力之处。为此,该单位特意召集了与案件相关领域的风险评估会议,联合了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法律政策研究等部门的优秀人员,针对已经处理的农资犯罪案件实施了大规模的数据研究,结果显示伪造化肥的案件普遍显现出“原材料获取-制造加工-网络售卖”的完整违法流程。该院在案件回顾文档中着重记叙了“执行与司法相接”的核心内容,为往后监督活动奠定事实基础。另外,该院积极联络农业事务、市场管理、公安等机构,促进农产品行业执行与司法相接的准则制定,健全联合行动制度,增强打击效能。

这种假冒农资的包装极为逼真,连销售商都难以分辨真假。新密市城关镇乡村建设办负责人高晓菊在展示被没收的样品时说明,目前农资作假行为展现出手法隐蔽、利用互联网交易以及跨地区作案等新动向。

采购种子、肥料,务必注意品牌,仔细查看制造时间、有效期、合格证明等东莞沙田律师,切莫贪小便宜购买无任何标识的商品,如遇假冒伪劣农资,可向公安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4月22日,新密市检察院在案件处理中同步进行的“下乡普法”行动已延伸至全市15个乡镇,检察官们通过法律宣讲告诫农户在购买肥料时须提高警觉,协助农民学会“三查一嗅”分辨技巧:查验包装信息、检视颗粒是否均匀、测试溶解状态,嗅闻有无难闻味道,以此从购买环节防止假化肥的危害,对于价格异常低廉或经由非正规途径售卖的商品要格外小心,一旦发现疑点应立刻向相关机构报告,以保障个人利益。办案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着重阐释了制造、售卖假冒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的案件,如何达到刑事立案条件,并借助现实案例对周围群众进行警示教育。

农业是国家的基础,基础稳固则国家安定。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农民福祉是国家根基,农用物资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农民的年景丰歉,也关乎国家粮食供应和社会秩序。河南省是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运用法律监督手段,确保农业生产资料的安全可靠,时刻关注春季播种、夏季生长、秋季收获、冬季储备等各个重要阶段,必定通过检察工作来巩固粮食安全的坚实基础,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和谐稳定。新密市人民检察院院长张晨这样表示。

如何让网购农资不再“坑农”?

农业生产覆盖广阔范围,化肥如同滋养土壤的“补给品”,对作物生长起着核心作用。然而沙田律师,为何伪劣化肥在市场上走俏,而正规化肥却滞销呢?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张建成教授指出,现阶段国内肥料市场的竞争环境有待规范。合法肥料生产商的制造成本居高不下,相应地其售价也较为昂贵,这使得他们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显得不足。与此形成对比的是,非正规产品的制造费用非常低廉,其销售价位远远低于正规商品,因此在价格层面具备明显的优势。

农业从业人员对真假化肥的分辨本领不够强,另外,管理单位对假冒伪劣化肥商品的整治和惩处措施也不够到位,这就让假化肥有了活动空间。张建成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在农资打假和监管方面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周全的工作措施和规章制度。例如2021年出台了《种子法》,2022年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开始执行。与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关键农业物资不同,这些物资都有相应的法律规章,但化肥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文件进行规范。化肥作为产业链条较长的农资产品,其从原料获取,到制造加工、市场流通,直至最终施用,整个过程的管理权限分散在众多机构。条块管理又缺乏配套法规,同时网络线上农资存在跨区域销售、线上交易等特性,给农资打假、监管和执法带来挑战和阻碍。期待相关机构主动推进立法工作,借助法律途径更有效制止此类不法行为,维护农户利益及粮食安全。

网络并非不受法律约束。消息显示,近期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机构联合发布了《2024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该要点明确指出,需对网络销售农资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强化对互联网销售农药等农资的监管力度,坚决惩处网络中违法销售种子的行为。

根据七部委的法规,接下来,农资商品的质量检查和全程监控机制将逐步健全,能够切实维护市场规范,确保农业生产平稳运行,并维护农户的正当权益,张建成表示。

怎样才能分辨出假冒的化肥、农药以及质量低劣的种子呢?法律工作者王红涛告诫:

1.购买种子要“四看”:

先看包装是否标准,再确认标签有无破损,接着检查包装袋内是否清楚标明种子种类、作物品类、官方认定编号、适合栽种的地方和时令、公司名称和所在地点、品质参数、检测时间、质量承诺凭证的序列号、以及经营许可的文档编号和识别码。

要观察种子的物理特征,包括体积、外观、形状和颜色等细节,以此来评估种子的纯净程度。当种子之间的差异不大,彼此非常相像时,通常表明种子的纯度较高。

检查种子状况,注意它的储存情况,如果发现种子有发霉现象,或者出现了虫害,又或者颜色变得很深,那么这些种子很可能已经坏了,它们很难再发芽,不建议购买。

先检查条形码能否呈现品种类别、生产销售方、唯一编号、查询渠道等数据,再核对品种类别、生产销售方是否同包装袋上所写相符。

2.购买化肥要“三看”:

观察外包装:国家对于肥料包装的材质、尺寸和封口牢固度都有具体要求,如果包装袋的材质不好,容易损坏,那么产品质量可能存在缺陷。

查看标识:国家针对肥料制定了强制性规范,产品名称、等级、养分成分及比例、实施准则、纯量、制造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等,均需采用标准中文标注。复合型肥料和叶面喷施剂,还必须附上使用指南。

观察实际物品:过磷酸钙,也称作过钙,呈现灰色、灰白色或浅黄色,是一种松散的粉末形态,其块状物内部有许多细小的气孔,人们常称之为“蜂窝眼”。相比之下,复混肥料则表现为圆形颗粒、条状或片状,其颜色因生产原料的差异而有所区别,通常以白灰色或灰黑色为主。

3.购买农药要“两看、一对比、一扫描”:

观察物品表面:如果农药存在品质问题,可能是由于储存或维护不妥,导致物品的形态和种类与标准不一致,出现变异,这表明农药的品质存在缺陷,或许会引发药效降低、腐坏或完全失效的情况。

先查看产品包装上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农药的注册批准编号、生产许可编号以及质量执行标准,以此确认该产品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同时注意包装上标注的使用领域、使用方法、安全警示、产品功效等说明,留意是否存在夸大或不实的描述,通过这些信息可以了解产品是否掺入了未公开的农药成分。

农药价格存在差别,这是不同厂商生产同类产品所致。挑选农药不能只关注单价,还要考虑有效成分比例、包装规格等要素。通常情况下,价格与同类产品差距过大的农药不建议购买,因为价格远低于市场水平的,很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

手机扫描包装上的条形码:正品可以通过扫码查看农药名称、登记证所有者等细节,条形码需具备唯一性,一个条形码对应一个销售包装,若条形码的单元识别码相同,则属于假冒产品。

一旦购得伪劣的种子、农药或化肥,应如何应对?购买农资时,务必遵循以下步骤:

1.留包装,存样品;

2.买商品,开发票;

3.拍照片、求鉴定。

一旦发现所购农资存在假冒伪劣问题,应当立即着手进行维权,具体步骤如下:

1.与经销商协商;

沙田 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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