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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子兄弟争三年无果!东莞沙田律师讲透3个遗产继承潜规则

时间:2025-10-12 13:3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沙田律师获悉

家中祖宅由双亲所建,手足二人争执三年未有定论,此番纷争竟持续三年有余仍无果,原以为立下遗言便可顺理成章地承继家产,不料最终却落得一场徒劳,遗产分配之事看似寻常,实则暗藏诸多不易,诸多家庭因此蒙受重大损失,今日我们就将东莞沙田律师归纳的三个重要隐秘条款彻底阐释,这些内容均源自真实案例中的失败教训,仔细研读后能助你规避高达九成的继承类矛盾。

一、“遗嘱写了也白写?”——这3种遗嘱等于废纸

不少人以为,一旦订立了遗愿文书,家产分配就必然依照本人心愿,其实,不具备法律效力的遗愿文书相当普遍。

第一种:形式不合法的遗嘱

书写遗嘱时若缺少签名或日期,或代书遗嘱见证人不足,均属无效情形。例如王大爷手书遗嘱未注日期,其女儿又提出一份录音遗嘱同样无见证人,经法院审理,两份文件均被认定为无效。遗产最终依照法定继承规定,由其子女平均分配。

第二种:处分了别人财产的遗嘱

李女士订立遗愿,想把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全部留给女儿,然而这处房产是她和丈夫婚后购置的,属于双方共有,李女士仅能处置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权益。最终法院裁定,遗愿里涉及丈夫份额的安排作废,女儿只能继承房屋的一半份额。

第三种:立遗嘱后又处分了遗产的

张大妈最初拟定了一份文件,打算将银行里的钱留给孙子,但随后又改变主意,把钱取出来帮助儿子购置房产,最终孙子拿着那份文件去要求得到这笔钱,但法庭没有批准,因为虽然那份文件确实存在,但实际的财产处置行为已经发生,导致那份文件失去了效力。

东莞沙田律师建议:自书遗嘱需本人手写签名并标注日期;代书遗嘱应选择两个无亲属关系的见证人,例如邻居或同事;若对形式有疑虑,可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虽然过程繁琐,但法律效力最为可靠。

二、“法定继承不是平均分?”——这2类人可以多分

谈到依法分配遗产,人们常常认为“孩子平分”,然而法规中有“多分”“少分”的详细规定,很多家庭正是因为不明白这个,所以遭受了损失。

第一类: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

刘先生和妹妹共同照顾父母,父母生病期间,刘先生负责所有生活照料,妹妹则很少探望。由于父母没有留下遗愿,在遗产分配时,法院决定刘先生获得额外20%的继承比例。按照相关法规,若继承人对被继承者提供了主要抚养或共同居住,在遗产分配上享有优先权。

第二类: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王奶奶的夫君离世后,她的儿子不幸夭折,孙子目前还在求学,她自己身体也不好。老伴离世时没有留下遗言,其余的子女打算平均分配家产,但法院最终裁定王奶奶和孙子应得更多份额,因为他们属于“既无劳动能力又无收入来源”的人群,在遗产分配时理应得到关照。

对,假如后代明明具备抚养条件却拒绝履行责任,例如长期不探望长辈、不提供生活费,那么在遗产分配环节,他们可以酌情减少份额,极端情况下完全不予分配。

三、“继承了遗产,也继承了债务?”——这账得算清楚

传统上认为子孙需偿还家中的欠款,然而在获得遗产的过程中,关于债务的清算有具体的规定,很多人由于不清楚这些规定,结果接受财产的同时也承担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如果老人离世时遗留了一百万元财产,并且存在五十万元负债,子女若决定接受遗产,则需在财产总额内清偿债务部分,剩余部分方可继承;若认为负债过重,亦有权选择不继承遗产,此时债务将不再与个人产生关联。

但是,实际上许多人并不清楚“需要用书面形式表示不继承遗产”。赵女士的父亲离世后留下了不少债务,她误以为因为没有继承遗产就无需偿还,但由于没有提交书面放弃继承的声明,债权人便将她告到法院,最终法院裁定她在继承遗产的额度内需要承担债务责任。

东莞沙田律师指出:遗产分配启动之后,若继承人决定不继承遗产,必须在处理遗产之前,用书面方式明确表达放弃继承的意愿;如果没有明确表态,就等于默认接受遗产,包括其中的债务。因此,若不想承担遗产中的债务,必须出具书面文件表明不参与继承。

“转让房产,登记前务必处理这些环节”——切莫到登记之际才察觉材料有缺

获得遗产房的过程比购置房产更为复杂,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涉及诸多必要环节,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导致流程受阻。

第一步:确定继承人范围

先明确哪些人有继承资格,例如配偶、子女、父母属于优先继承者,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则属于次级继承者(只有优先继承者无人继承时,次级继承者才可继承)。确定好继承范围之后,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需要出具正式的书面文件。

第二步:准备证明材料

继承人的离世证明文件,比如医院出具的医学鉴定书,或者公安部门开具的注销户籍证明,以及继承人的个人身份文件东莞沙田律师,还有亲属间的关联证明,例如户籍登记簿,或公安机构核发的亲属关系证明,都必须要提供,此外,遗产的所有权凭证,诸如房产权属证书,银行存单等,也需备齐,假如存在遗嘱,那么遗嘱文件也必须附上。

第三步:办理继承公证或诉讼

如今获得房产继承权有两种途径,一是前往公证机构申请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需一同到场,签署确认接受继承或选择放弃继承的文件,公证费用通常为房产总价的1%到2%;二是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借助法院作出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完成继承程序,这种方法多用于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的场合。

第四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

取得公证书或法院相关文件之后,可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产权转移登记,办理过程中需缴纳登记费,通常为八十元,若继承的是普通类型住宅,则无需缴纳契税。

五、总结:避开继承纠纷的3个关键动作

订立遗言务必合乎法规:或者亲自撰写并标注签署时间,或者委托他人代为记录,亦或进行公证,切莫为求简便而造成遗言无效。

继承事务需清晰核算,承担了主要抚养责任者,有权请求获得较大份额,涉及债务问题,应在遗产总值内承担清偿责任,若不愿承担债务,需通过书面形式表达放弃意愿。

办理过户手续前需按顺序进行,首先明确继承人的身份,其次收集并备齐相关文件,接着办理继承公证或提起诉讼,最后完成过户登记,整个过程不可省略任何一个环节。

家产传递涉及财产延续沙田律师,切莫等到争议发生才懊恼未曾事先明晰准则。牢记这三个隐秘规矩,碰到继承事务便能从容应对,亦可避免诸多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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