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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施行后婚姻登记程序调整:撤销胁迫结婚申请不再受理

时间:2025-02-22 17:52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沙田律师获悉

所有省份,自治区和市政当局的民事事务部门(局)直接在中央政府下,所有具有独立规划地位的城市的民事事务局,以及新疆生产和建筑部的民事事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为《民法》)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相关婚姻注册程序进行了以下调整:

1。婚姻注册机构将不再接受由于婚姻的强迫而撤销业务的请求

第1052条东莞沙田律师,《民法典》第1款规定:“如果婚姻被迫结婚,则被迫的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因此,婚姻注册机构将不再接受由于强迫婚姻而撤销婚姻的。申请,第4条,第3款和“婚姻注册工作标准”的第5章将被废除,将删除第14(5)条和第25(2)条中的“婚姻”。第72(2)条中“撤销婚姻”的表达是“撤销婚姻”。

2。调整离婚注册程序

根据《民法典》第1076、1077和1078条的规定,离婚登记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i)应用。如果两位配偶自愿离婚,他们应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适用于主管婚姻登记机构,并提供以下文件和支持文件:

1。由大陆婚姻登记局或国外中国大使馆(领事馆)签发的结婚证书;

2。有效的身份文件沙田律师,符合“婚姻注册工作标准”的第29至35条;

3。在婚姻登记局现场填写的“离婚注册申请表”。

(ii)接受。婚姻注册机构应对当事方根据“婚姻注册工作标准”的相关规定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如果申请离婚登记的一方丢失了一份结婚证书,则该方应以书面形式宣布丢失。婚姻注册机构可以根据另一婚姻证明接受离婚注册申请;如果申请离婚登记的一方的双方结婚证书都丢失聚会。

婚姻登记当局对当事方提交的文件和支持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后,它将签发“离婚注册申请接受收据表”。如果未满足离婚登记申请条件,则不会接受接受。如果当事方要求发出“未接受离婚登记的申请通知”,则应发出。

(iii)冷却期。该期间的最后阶段将从婚姻注册机构收到离婚注册申请的日期起,并向当事方发出“离婚注册申请接受收据”(婚姻注册机构在接收离婚注册申请的第二天) 。如果一天是法定假期,那么法定假期的第二天就结束了该时期的最后一天。如果任何一方不愿离婚,他们可能会持有有效的ID,并且“离婚登记申请接受收据表”(可能不会提供丢失的申请收据表格,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解释情况),从婚姻中撤回离婚注册申请接受离婚注册申请的注册机构,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婚姻登记局核实后,将发布“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并将“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和“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与“撤回”申请合并离婚注册和“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存根对联)的档案。

离婚冷却期到期后的三十天之内(该期间是从冷却期到期的第二天计算的,该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期,第二天和之后的第二天法定假期的结束是该期间的最后一天),双方都应一起申请离婚证书,婚姻注册机构一起申请离婚,应视为已撤离离婚注册申请。

(iv)评论。离婚冷却期到期后的三十天之内(该期间是从冷却期到期的第二天计算的,该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期,第二天和之后的第二天法定假期的结束是该期间的最后一天),双方应共同申请第55条(4)至(7)条规定的离婚证书和材料“婚姻登记工作标准”。

婚姻登记局应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工作标准”第56条和第57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婚姻登记机构将无法处理任何离婚登记条件。如果当事方要求发出“非离婚离婚的注册通知”,则应签发。

(v)注册(发行证书)。婚姻登记局应根据“婚姻注册工作标准”的第58至60条登记并签发离婚证书。

离婚协议是一式三份的,每个男人和女人都有一份副本,并自行保留一个副本,并为婚姻注册机构提供一份副本。婚姻登记局在当事方与矩形红密封签订的两项离婚协议上印有“本文档与档案一致,校正无效。×××婚姻注册办公室×××eary××earl ×天“填写日期。多页离婚协议还将在骑行缝隙上盖章,并且日期不会在骑行缝隙中填写。当事人本身签署的原始离婚协议已存档。婚姻登记局应标记矩形红密封件,并用归档的离婚协议“×××婚姻注册办公室档案库×××earl××noth××day”添加日期。

3。离婚注册文件的档案

婚姻注册机构应根据“婚姻注册文件管理措施”的规定建立离婚注册文件并形成电子文件。

存档的材料应在离婚注册申请过程中添加所有材料(包括被视为从离婚登记申请中撤回的所有材料,以及所有被视为从离婚登记申请中撤回的材料)。

4。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和培训。该“通知”应包括在信息披露的范围中,并且将在相关网站和婚姻注册场所及时披露相关的婚姻注册法规和工作程序,以便公众可以意识到工作过程和工作过程和婚姻注册的工作要求,并最大程度地提高人们的便利性。使人民受益。我们必须加快教育和培训工作,以便婚姻注册人可以及时掌握“通知”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并确保根据法律进行婚姻注册。

(2)建立良好的连接。加快该地区相关支持系统的“废除,改革和建立”,以确保它们与本“通知”的规定一致。改进婚姻注册信息系统,并迅速将离婚注册的申请和撤回到信息系统中,以确保与婚姻注册程序有效联系。

(3)增强风险预防和控制。我们必须进行良好的分析和判断,并在实施“通知”期间应对可能的风险和问题,以确保及时处理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改善要求指示的系统,并报告在向民事事务部实施“通知”期间遇到的重要问题和相关情况。

该通知应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如果“民事事务部发行通知”中的通知(Minfa [2015] No. 230)与此“通知”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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