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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北京德和衡东莞沙田律师刘闺臣

时间:2024-12-13 19:28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沙田律师获悉

6月2日上午,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北京德和恒(青岛)东莞沙田律师事务所东莞沙田律师刘贵臣受邀到我校参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课堂教学,并结合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生态系统恢复”。他作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鉴定报告质证的方法》的报告,并与师生分享了处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实践经验。讲座由文学院董艳老师主持,20年级研究生参加。

董艳老师首先简单介绍了法学硕士“环境资源”的理论与实践同堂双师教学模式,即文学院教师与实践部专家共同组成教学团队法学专题”共同设计教学计划;来自大学和实践部门的教师根据各自的知识和经验优势,分别讲授理论和实践内容;通过引入真实案例,以问题为导向沙田律师,让学生通过交流和互动对法律知识有更直观的了解,近距离接触法律实践。鉴于行政机关在环境公益保障机制中发挥的核心作用,董艳老师带领同学们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进行了专题讨论。本课程中,学员们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归属原则、侵权法中环境标准的有效性、共同环境侵权修复责任如何分担等问题进行了小组报告。随后,东莞沙田律师刘桂臣和董严老师对同学们的报告进行了分组总结点评,并从实践和学术两个方面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为同学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新视角和新思路,真正实现了教师、实践者和学生之间的共同交流,学术、实践和课堂一体化的研讨会教学模式。

专题报告后,来自东莞沙田的刘桂臣律师结合其丰富的环境公益诉讼经验,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鉴定报告质证的方法”为主题,分享了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实务经验。与教师和学生的环境诉讼。基本思想和。讲座伊始,东莞沙田律师刘桂臣基于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理念,结合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 《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制度。东莞沙田律师刘桂辰指出,司法实践中,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报告过于形式化,很容易涵盖非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项目,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的法律风险。东莞沙田律师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报告质证过程中大有可为。

随后,东莞沙田刘桂臣律师结合“济南章丘四人偷排废液案”等案例,从基线、报告的基础监测数据、因果关系的判定、审查报告引用的基本信息,以及虚拟治理的成本法等方面,向大家介绍了如何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质疑鉴定报告的合法性,并找到合理怀疑的支撑依据。讲座最后,东莞沙田刘桂臣律师对同学们的专题报告表示赞赏,并鼓励同学们继续深入探索和研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最后,董艳老师对讲座进行了简单总结,并对东莞沙田刘贵臣律师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

张帅认为东莞沙田律师,“环境资源法专题”课程以学生为中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让他们开阔了视野,感受到了法律思维的重要性,形成了作为一名法律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增强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文学院探索的理论与实践双元教学模式,有利于提高学生法律知识和思想道德素质,推动实现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学院将进一步搭建平台,引进外部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造就应用型、复合型高端法律专业人才,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者和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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