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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协议管辖有争议,谁来

时间:2024-10-17 21:24 作者:佚名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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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张先生,你看一下合同的这一部分。如果我们的业务发生纠纷,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我们公司工商注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怎么样?

陈先生,没问题,我同意。

乙方

甲方

张先生真是令人耳目一新,合作愉快。

这是双方同意在签订合同之前进行管理的常见情况。但是,如果确实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对协议管辖权有争议,该由谁来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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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介

2021年4月,原告西林某公司(乙方)与被告湖北某公司(甲方)签订《砂石采购合同》,约定湖北某公司采购砂石料。西林的一家公司。合同中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工商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点(武汉市汉南区)”合同签订后,原告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和解后,原告向湖北某公司供应砂石料??价值4,459,834.8元。而湖北某企业只支付了352万元,未付款项为.8元。因此,原告向西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

争议焦点

当事人约定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管辖协议存在瑕疵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法庭听证会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案合同约定解决争议的管辖法院为甲方工商注册地(汉南市)人民法院。武汉市区).该协议对双方来说都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不得违反层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但经调查发现,涉案甲方(湖北某公司)注册地为武汉市东西湖区。管辖协议显示,注册地为“武汉市汉南区”,与实际注册地不一致。这个意思是有缺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对相对人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根据对方所使用的词语、句子,结合有关规定、行为的性质、目的、习惯等确定。本案中,原告和被告作为商业主体,从协议的签订、履行中均知道法人登记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合同纠纷发生时,双方可以查到湖北某公司的注册地为武汉市东西湖区,因此,合同中注明的“武汉市汉南区”。管辖协议不影响当事人认可争议应由湖北公司注册地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管辖。综上服务合同纠纷沙田律师,西林县人民法院认为,涉案管辖协议有效,协议确定的湖北省公司注册地法院有管辖权。遂裁定将案件移送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移送后,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受理并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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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管辖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特定法院管辖争议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核心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让双方选择相互信任、认可的机构来解决纠纷。管辖协议约定的意思表示不明确的,法院应当参照合同的背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管辖。双方的谈判过程、履约行为等因素。法庭。

法官提醒,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协议的管辖范围。切勿粗心大意,未充分考虑协议内容,可能导致纠纷发生后后悔莫及东莞沙田律师,或难以确定法院管辖,影响您自身的权益保障。如果想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应注意以下几点:

01

不得违反分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协议的管辖必须尊重法律关于各级法院管辖和专属案件管辖的规定。

02

仅适用于一审民事案件:协议管辖仅适用于一审民事案件,不适用于二审和再审案件。

03

限于合同纠纷或其他产权纠纷: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因合同纠纷或其他产权纠纷引起的诉讼。

04

法院所在地与纠纷有实际联系:协议选择的法院必须是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署名、原告住所地或者标的物所在地。不得选择与案件无关的法院。法庭。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有两个以上的,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5

书面形式:双方必须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口头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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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西林县人民法院

作者丨游晓

编辑丨龙海亮

回顾丨黄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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