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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新罪名成立

时间:2024-08-31  【转载】

催收非法债务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东莞沙田律师新增的罪名,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 **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目的是催收非法债务。催收非法债务是目的犯,如果是基于其他如寻衅滋事罪的动机,同时兼有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则与寻衅滋事竞合,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如果是合法债务,则不构成本罪。 - **客观方面**:实施了暴力或软暴力行为,包括使用暴力、胁迫方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恐吓、跟踪、骚扰他人这三类催收非法债务的方式。但法条只列举了这三项,不包括合法的方式和其他不具有人身、财产威胁的方式。且从情节上分析,三类催收方式行为社会危害性逐步降低,故从行为量化分析,入罪考量因素适当增加。 - **债务性质**:催收的必须是非法债务,指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不仅指金钱之债,也包括其他财产等民法意义的物、行为、智力成果等。其对象本身可能是合法的,如金钱、财物,也可能对象本身是非法的,如违禁物品。常见的因吸毒、赌博、嫖娼、强迫等违法行为欠下的债务,均属于非法债务,是该罪的行为对象。 - **情节程度**:催收行为必须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但目前对于催收非法债务行为达到何种程度才算情节严重暂无具体标准,还需等待司法部门作出详细解释。 以下是一些可能被认定为催收非法债务罪的情形: - 利用短信、电话轰炸或恐吓进行催收。 - 骚扰借款人通讯录中的其他联系人迫使借款人还款。 - 泄露部分借款人隐私并威胁全部泄露已达到催收目的。 - 当债务人的面宰杀宠物等方式“血色”催收。 - 在借款人正常工作地或者居住的居所,摆放花圈,播放哀乐等方式催收。 - 在借款人的住所或者工作单位附近贴发小广告、拉横幅等方式催收。 - 通过堵人、堵门、堵车等方式催收。 - 扣押借款人手机等通讯工具。 - 采用对借款人非法拘禁、侵入住宅、殴打等方式进行催收。 犯催收非法债务罪,可能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沙田律师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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