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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最高法最新回应:二次合同后公司不续签是否要赔2N

时间:2024-08-31  【转载】

根据人社部的回应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东莞沙田律师二次合同后公司不续签是否要赔2N需要分情况来看: - 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且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那么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若用人单位拒绝订立且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应当认定为违法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支付2N赔偿金。 -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者主动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除非是因为用人单位提供的新合同条件降低),劳动者也不享有经济补偿金。 实践中,全国司法观点并不完全统一。例如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等大多数地区持上述观点,即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续签需支付2N赔偿金;而上海地区则认为,连续与员工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可以决定与员工不续订原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到期后依法终止,只需给N的经济补偿金,没有2N的赔偿金;深圳地区则持居中观点,需要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明确向单位提出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沙田律师如果提出了用人单位仍终止,则违法要付2N,如果没有提出用人单位终止的,则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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