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鉴定轻伤必须抓人吗

时间:2023-09-26  【转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要看具体情况定。我们在受到伤害之后如果仅仅凭轻伤鉴定,公安机关不一定会采取强制措施的,因为我们还要有其他充分证据指证,并且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相关部门才能进行抓捕等相关工作,避免相关资源的浪费。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