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监外执行可以找工作上班吗

时间:2023-07-11  【转载】

监外执行不可以找工作上班,监外执行也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或是户口所在地。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不一定要回户口所在地,执行的地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无固定住处的,在指定的居所。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监视居住执行的执行场所不是绝对的,一般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有禁止执行的场所,即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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