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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流程

时间:2023-05-27  【转载】

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应载明截止时间);


  2.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公证书。


  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常住户口地公安派出所书面申请。申请人有正当合理的理由,且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禁止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受理。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应当及时核查相关档案、计算机系统信息,1个工作日内据实出具该居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要求办理《未受刑事制裁检索证明》的,本人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理,经核查相关档案、计算机系统信息、指纹系统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出具本人《未受刑事制裁检索证明》。 在派出所和刑警支队办理均需本人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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