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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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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3-04-23 【转载】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无效情形有如下:
1.主债合同无效的,其附属定金合同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
3.行为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定金合同无效;
4.违反法律规定的定金合同无效。
定金不退的起诉流程如下: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