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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
上高法院巧用保全措施,“隔空”调解化纠纷
近日,上高法院审理了一起本地民营企业与上饶市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中,法院充分发挥涉企“绿色通道”平台作用,巧用保全措施,从原、被告双方矛盾点出发,通过电话、微信等“隔空”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整个保全、解保及调解工作均在原、被告申请当日一次性完成,充分展现了上高法院善意、文明执法的司法理念。
被告某建筑公司因开发的房地产工程需要向原告某混凝土公司购买混凝土,双方签订合同,原告依约供货,但受疫情及上半年雨水过多等因素影响,工程进展不顺,被告某建筑公司资金趋紧,为此拖欠原告货款近230万元,被告的该违约行为,也造成了原告公司经营困难,为了尽快追回欠款,原告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告公司财产230万元。上高法院在收到财产保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通过涉企“绿色通道”,于当日就依法完成了财产保全措施。随即,被告公司联系到承办法官,告知公司被保全的银行存款系用来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故申请解除对该账户的保全。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涉及农民工群体切身利益,如不妥善处理,容易引发负面效应,但如果“一解了之”,又不能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且双方本是良好的合作伙伴,仍然存在业务往来的可能,为此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彼时由于上饶市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全市实行静态管理,所有人员按防疫要求居家办公,不得外出,为此承办法官及时将面对面调解转为线上调解。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法明理,既指出被告的违约行为已构成失信,如判决,对企业今后发展非常不利;同时结合建筑行业整体不景气的大背景,希望原告予以充分理解。通过承办法官反复做双方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在3个月内付清该230万元欠款,如违约则自愿同意支付违约金。调解协议签订后,经原告申请,该院于当日立即解除了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案涉农民工也于当日全部领取到了工资,悬着的心也都放下了。该案的圆满处理,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下一步,上高法院将继续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思路,聚焦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始终把快速高效化解涉企纠纷,积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护航企业健康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