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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微信购物,你可曾有过疑虑?

时间:2023-02-24  【转载】

近日,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分期分批退还货款的协议。

2019年3月份,被告童某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信息称现有某品牌运动鞋出售,因原、被告之前曾有买卖关系,原告颜某遂通过微信与被告童某联系,订购一批运动鞋,并支付货款六万余元,同时约定三周后到货。后因被告童某迟迟未发货,在原告童某多次催促之下,被告童某仅退还货款一万五千余元,遂酿成本案。

当下微信购物时,大多数情况是买家先给卖家付款,卖家再安排发货,至于货物来源是否合法、质量是否合格,以及发货是否及时,只能全凭彼此之间的信任。一旦发生纠纷,极容易造成找不到“侵权”人的被动局面,给维权增添难度,大家今后购物应多一分小心、多一分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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