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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刑罚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在看守所就近执行。而在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犯罪分子参加劳动的,则可以酌量发给其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