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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式有:
1.修补处理;
2.加固处理;
3.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
5.不作处理;
6.报废处理。
不作处理的情形有:
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
2.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
3.法定检测机构合格的;
4.出现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