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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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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应该怎么补偿?
时间:2021-05-07 【转载】
被拆迁人需明确,棚户区改造是一个拆迁项目,补偿也需要遵循我国拆迁的法定补偿标准。补偿分为两种情况,分别为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标准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通常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这也就是说,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对照周边类似商品房的市场价格,按照原有房屋平米数进行计算,再加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等费用。
除此之外,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产权置换,选择类似地段同等面积的房子,再加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