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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
离婚协议书对方不遵从处理
时间:2021-04-23 【转载】
如果双方只是在签订协议书上签了字,但还没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那协议书就还没生效,所以一方反悔了,另一方是不能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协议书中的约定的,只能再次协议,或者去法院诉讼解决。
如果是双方在离了婚以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相关内容的,那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书中的内容,这种主张,也基本上都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