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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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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下的商业秘密归谁有?
雇佣关系下的商业秘密归谁有?是归分配任务的公司还是具体执行的工作人员,这要分两种情况讨论。
首先,如果商业秘密是在执行单位的工作任务,或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技术成果,那么,它属于职务技术成果,那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职务技术成果属于单位有,由单位拥有并行使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另一方面,如果技术成果与员工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范围没有直接的关系,而且不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就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对于非职务技术成果来说,它的权利属于职工个人,其使用权、转让权由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拥有和行使,公司对它没有任何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