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劳资纠纷>>劳资纠纷
劳资纠纷

劳资纠纷

劳动合同28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时间:2018-10-26  【转载】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


(二)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


(三)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违背当事人意愿订立的;


(四)限制或侵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的。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经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